隨着女性在職場中的比例不斷增加,哺乳期結束後重新融入工作也成為了許多職場媽媽面臨的挑戰之一。在這個階段,一些公司可能會考慮調整員工的崗位以適應新的工作需求,而一些公司可能會考慮調整員工的薪資待遇。然而,哺乳期結束後公司給調崗降薪是否合理,卻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那麼,哺乳期結束公司給調崗降薪可以嗎?哺乳期工資怎麼發?
一、哺乳期結束公司給調崗降薪可以嗎?
一些公司可能會認為,在員工長時間離職、經驗有所缺失的情況下,調整崗位和薪資是為了更好地滿足公司的需求。此外,一些公司也可能認為,員工在哺乳期結束後可能需要更多的靈活性和自我調整能力,因此需要進行薪資調整以反映這種變化。
然而,對於員工而言,哺乳期結束後被調崗並降薪可能會帶來諸多困擾和挑戰。首先,員工可能會感到自己的付出和努力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從而影響到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滿意度。其次,如果員工因為家庭原因選擇接受調崗降薪,可能會給員工造成經濟壓力和生活困擾,進而影響到員工的工作表現和生活質量。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和員工雙方如何來平衡利益,達成共贏呢?首先,公司在考慮調崗降薪時應該充分尊重員工的付出和努力,在溝通過程中要坦誠交流,聽取員工的意見和想法,共同探討解決方案。其次,公司可以考慮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和補償,比如彈性工作制度、培訓機會、孩子照護補貼等,以幫助員工更好地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
對於員工而言,哺乳期結束後被調崗降薪也是一個需要勇氣和智慧去面對的挑戰。員工可以通過積極主動地與公司溝通,表達自己的需求和顧慮,尋求雙方共同的解決方案。同時,員工也可以通過提升自身的專業技能和素質,增強自己的競爭力,為未來的職業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哺乳期工資怎麼發?
對於正常上班的哺乳期女職工,其工資應按正常出勤的工資標準發放,不得因哺乳而降低其工資。
對於請哺乳假的女職工,根據相關規定,六個半月內的哺乳假工資按照女職工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這裏的原工資指的是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如果女職工在六個半月的哺乳假期滿後,因確有困難要求繼續請假為嬰兒哺乳,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延長假期,但不得超過一年。在延長期間,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放。如果女職工的生活確實困難,並且符合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單位應按規定給予困難補助。